服務授權暨使用者條款
本服務授權條款是埃立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所提供所有在E.I.L.I.S.網站及相關產品與軟體(以下簡稱「本服務」)的使用條件,由使用本服務的用戶互動的自然人或法人(以下簡稱「用戶」)與本公司間訂定的條款。本公司提供本服務給予用戶,用戶同意訂定下列內容,以表示本公司正式授權本公司相關服務給用戶,用戶同意應遵守本條款所訂之權利與義務。
網站服務說明:
本服務為貴用戶提供存取各種有限 EILIS AI 智慧互動軟體服務的權限,包括任何更新、加強程式、新功能及任何新增的 Web 屬性均受本使用條款所拘束。如果用戶沒有EILIS AI 智慧互動軟體服務付費會員帳戶,則這些使用條款將適用於在沒有付費會員帳戶的情況下,用戶可以使用之有限 EILIS AI 智慧互動軟體服務。
1.本服務內容:
本公司相關服務功能為協助企業在網路上更有效率的與客戶進行互動,本服務技術來源系由本公司負責進行研發,其研究成果與著作權歸屬本公司所有。經本公司同意授權之範圍,用戶於合約期限內可將此軟體服務全部或部分使用於用戶業務中。合約期間內,用戶如欲申請新增其他功能,應另行支付所需之各相關費用。
雙方於合約期間約定之服務內容如下:
(1)本公司同意依照本合約提供SaaS服務,且本服務功能可能隨本公司系統更新、優化或調整而動態變動,本公司將不定期於系統公告或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用戶應自行查閱並理解本服務的設定與操作方式,本公司原則上不提供代用戶操作本系統之服務。本條款所稱之「功能變動」不 包含新增獨立模組或重大功能,此類新增服務仍依本條第(2)款處理。
(2) 用戶如需使用新功能/模組或進行客製化功能,雙方應另行議價。未經書面確認的額外需求,本公司有權拒絕執行,且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3)用戶同意自行查閱並遵守本公司公告之使用者政策或相關平台條款(其網址為:https://www.eilis-ai.com/terms),不得將本服務用於違法用途或未經授權之行為。
(4)授權類型:非專屬、不可轉讓、僅限於用戶內部業務使用。
(5)僅限用戶依照本條款於台灣地區使用;欲於其他地區使用須經本公司事前書面同意。
2.本服務執行方式:
(1)客服時間: 週一至週五 10:00~12:00,13:30~18:00 依中華民國國定假日暫停服務或因本公司公司政策調整服務時間,客服 E-mail:[email protected]。於前開服務時間以外,本公司有權利拒絕提供服務,如需加急或緊急人工服務由本公司評估後報價(以下簡稱服務時間外報價)。本公司原則上不提供代用戶操作本系統之服務,用戶應自行操作與設定。
(2)故障排除與修復:
本公司於第一項服務時間內接獲用戶人員通知時,將評估判斷本服務功能障礙或無法運行之 情況自行決定依何種服務型態進行,倘若該故障係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導致,並應於接獲通知後10個工作天內評估修復時間。如用戶係於前述服務時間外通知者,本公司將於之後的 維護服務時間比照前段約定執行之。如用戶有急件請求,應另外按時計價,費用同服務時 間外報價所計。
若因以下原因導致系統運作異常,本公司不承擔責任,用戶同意自行負責:
- 用戶門市網路或設備異常,包括但不限於POS系統、網路連線或終端設備不穩。
- 第三方金流或發票平台問題,包括規範調整、技術限制或未完成設定。
- 消費者或用戶門市人員操作錯誤、設備老舊或使用環境不符標準。
- 非本公司之第三方設備或系統接入導致的問題。
(3) 按本服務利用Facebook及LINE(下稱雙平台)開發或使用之部分服務/功能,如遇非可歸責於 本公司或本服務之事由所致之系統功能障礙或無法運行之情形,其故障排除與修復時間不受 前款約束,修復失敗或造成的影響,本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倘若需要本公司協助處理前開修復事宜,應另外按時計價,費用同服務時間外報價所計。
(4)承前款,因本服務係建立於雙平台,故用戶使用上須遵照雙平台公告之使用者條款,如 係可歸責於用戶或雙平台之事由,導致本服務原有功能無法使用或本服務遭刪除,本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倘若需要本公司協助處理前開修復或者溝通事宜,應另外按時計價,費用同服務時間外報價所計。
(5)上述服務之執行如有遇有POS串接、第三方平台、金流、發票等系統,本公司僅能確保本服務的串接 與維護,前開非本公司所提供之本服務之瑕疵與損害賠償責任當不可歸責於本公司;如需要維護、 更新、故障排除與修復,需由用戶與其合作之第三方廠商協議後,再通知本公司配合之。倘若需要本公司協助處理前開修復或者溝通事宜,應另外按時計價,費用同服務時間外報價所計。
(6)因第三方基礎服務(包括但不限於雲端主機服務商如 AWS、Google Cloud、Azure 等;電信 通訊服務;網域服務;CDN 服務;或本服務所依賴之任何其他第三方供應商)之故障、限制、 中斷或異常,導致本服務運作異常或無法使用,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可應用戶要求提供 支持,相關費用另外按時計價,費用同服務時間外報價所計。
(7)本公司將提供本服務建議之硬體型號、操作系統版本及設定要求。用戶應自行準備並確保其所 使用之設備與環境符合本公司建議之要求。若因用戶未遵循本公司建議導致本服務無法正常運作、 功能受限或輸出結果不如預期,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亦不提供相關技術支持與解答。
(8)資料匯出:用戶得透過本公司系統後台通過安全驗證程序後自行匯出資料(自行資料匯出相關程序,請參考本公司公告之使用者政策或相關平台條款),若用戶需要本公司協助單次三萬筆資料以上之大量體匯出(以下簡稱「大量資料匯出」),或指定非本公司系統預設格式之資料匯出,用戶應於30個工作日前通知本公司,雙方應於提出需求討論後協調時程與額外報價,並應簽署本公司【資料匯出同意書】。對於大量資料匯出,本公司將評估所需工時與費用後提供報價, 並於用戶付款後始行執行。大量資料匯出將依本公司指定之安全傳輸模式進行,用戶應配合。 一旦資料匯出完成並交付用戶後,其資料安全與後續使用管理概由用戶自行負責,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亦不提供後續支持。
3.雙方權利義務說明:
(1)本公司得請求用戶配合修改其應用軟體設計或改善其他相關事項。如因用戶拒絕配合致本服務無法順利提供,用戶同意免除一切本公司之相關責任及義務。
(2)本公司基於系統維護或轉換需要,必要時得暫時縮短或停止運作時間。但本公司應於至少五日前公告或通知用戶,惟有緊急需要者,則不受此預告時間限制。
(3)用戶有違反法律或公序良俗行為,本公司有權暫停或終止本服務,並由用戶負一切法律責任,必要時本公司將配合有權機構進行調查,如有上述事情發生時,本公司不需退還用戶已繳納費用之全部或一部分。
(4)無論雙方針對本項服務過去所有因溝通討論所生之往來之文件、口頭表示、電子文書、會議簡報及記錄等,若有與本合約之內容相出入者,皆以本合約之約定為準。
4.服務費用規則:
(1)本服務收費方式為年收取年費,且需預繳年費,用戶不得要求退還已支付費用。
(2)用戶若需要本合約服務以外之功能,額外功能之規格與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完成後,另以書面協議方式為之。
(3)無論因任何原因提前終止契約,用戶已支付之服務費用,均不予退還。
5.合約終止暨屆滿之處理
(1)本公司於本服務終止後,將立即停止用戶於本合約內所有功能,用戶並應將本公司於合約履行期間內所提供之教學文件、使用手冊等機密文件返還本公司。
(2)本公司如因情事變更,得暫停或終止本服務之經營,用戶不得異議或要求任何補償。但本公司應於預定暫停或終止之前一個月公告並通知以方,並依尚未使用期間按月份比例退還已收費用。
(3)用戶使用本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本合約另有約定外,本公司得經通知後立即暫停其使用或立即終止服務,並由用戶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4)用戶所營業務或廣告有違反消費者保護法、公平交易法、其他法令或公序良俗者。
(5)用戶未能履行其依本合約所應履行之義務,且未能於收受本公司具有其他合約所定或依相關法令應終止本服務之事由。
6.保密協定:
(1)用戶對於本合約之內容,應負保密之義務。除依法令規定或依有權機關之要求而對該機關提供者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洩漏予第三人,亦不得轉作其他目的使用;本服務終止後亦同。
(2)除下列情況外,用戶對於合約期間內取得相關文件、報表、銷售資料、消費者個人資料及交易記錄等,均視為用戶之營業秘密,用戶不得提供或洩漏予任何第三人,亦不得為本合約以外其他目的之使用;本服務終止後亦同。<1> 應司法機構、政府機構的要求時。<2> 當相同之資料已經公開公佈時。<3> 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時。
7.智慧財產權保護:
(1)本服務所搭配之系統係由本公司建立,包含因用戶需求所開發之客製化功能/模組,係由本公司建立,故本公司提供系統設計之著作、專利權等智慧財產及其他相關權利皆歸屬於本公司所有,用戶不得主張其專屬權利。本公司有權將該客製化功能/模組模組化並提供予其他客戶使用。系統 設計之著作、專利權等智慧財產及其他相關權利皆歸屬於本公司所有;因本合約或本服務所提供之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LOGO、商標、著作、圖片、檔案、文件、資訊、資料、程式 碼、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軟體、影音、會員資料等,其中個別之所有權、 智慧財產權及其他相關權利,皆屬提供方及其原相關權利人所有。
(2)用戶應確認其所提供予他方之資料及透過本服務上架之任何內容未侵害第三人之著作權或其 他權利,若有第三人主張權利或提起訴訟則提供資料之一方應負責協調或排除該第三人之請求。若用戶上架內容違反法令或有侵權爭議,本公司有權要求用戶立即移除,嚴重者得單方終止本服務,用戶同意不得請求相關賠償。
(3)用戶不因本條款而當然授權或讓予任何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予他方或契約外第三人。
(4)除另有書面約定,用戶不得逕自使用、修改、重製、播送、傳輸、演出、改作、散布、發行、 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解密、破解、模擬或其他相類之行為。
(5)未經本公司事前書面同意,用戶不得移除、遮蔽或以任何方式改變本服務介面中顯示之本公司商標、LOGO或其他識別標誌。
8.個人資料保護:
(1)本公司僅提供技術支持及資料處理服務,並以用戶的指示為準,用戶應確保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及使用均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及相關法律規定,並應負責向資料當事人履行通知義務及取得合法授權。
(2)如發生個人資料洩漏事件,知悉之一方應立即通知他方並啟動應急處理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向主管機關報告、通知受影響的資料當事人及採取補救行動。相關處理費用由用戶承擔。
(3)雙方或其受僱人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相關法令或發生侵害個人資料事故時,應向他方通報(應通報內容悉依法定個資政策規範為準)並提出必要說明、相關證明資料與所採行 之補救措施。用戶非經本公司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對第三人承諾、要約或給付賠償,或拋棄對第三人之追償權,用戶於被控訴或受有賠償請求而收受法院公文、傳票、訴狀或賠 償請求書等文件時,應立即通知本公司。對第三人承諾、要約或給付賠償,或拋棄對第三人之追償權,未經本公司參與者,本公司不受拘束。
(4)本公司不對以下情形負責:包括但不限於因用戶未按照本合約或本公司人員指示要求進行的 操作或設定導致的個資洩漏;因用戶指定/使用的第三方平台或服務導致的資料安全問題; 用戶因其內部管理或員工行為導致的資料安全事件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情形。
(5)於本合約屆滿、終止或解除時,本公司得將用戶之資料刪除銷毀,用戶應於本合約存續期 間自行備份資料檔案,本公司不對因以上原因所導致之資料毀損滅失負賠償或補償責任。
(6)若因本公司的重大過失或故意行為導致個人資料洩漏,本公司僅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承擔責 任,賠償總額以本合約本公司前12個月已收取的服務費總額為上限。
9.限制條款:
(1)任一方履行本合約時,不得違反法令強制或禁止規定、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並應遵循銀行法、洗錢防制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消費者保護法及其他法令規定。如一方有違反情事,致對方恐有遭受影響或受損害之可能者,應主動書面通報對方,俾使對方可為後續應變。
(2)本公司所提供之SaaS服務產出之營運數據、分析資訊及報表,僅供用戶作為營運參考使用,不構成任何獲利、營運績效或商業成功之保證。用戶應自行評估並承擔其商業風險及營運責任,本公司不對用戶之商業營運結果負責。
(3)本公司僅為SaaS系統服務提供商,不對用戶及其客戶之間因使用本服務所衍生之任何服務、承諾或爭議負責,亦不對用戶對其客戶所提供之任何延伸性服務負責。若用戶之客戶因不清楚 操作或誤將本公司服務與用戶旗下其他服務混淆所致之任何問題,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亦不協助解答支持。
(4)用戶、其雇員或使用人透過本服務設定之優惠、折扣模式或上架之內容,若因其設定錯誤、 邏輯衝突、不當操作、校閱後仍未發現之錯誤或任何其他原因導致商業損失、爭議或糾紛, 概由用戶自行負責,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亦不提供相關支持與解答。
(5)API 使用責任:若本公司提供API供用戶串接使用,用戶應確保其使用方式符合本公司提供之API 規範,並自行負責API串接後之資料安全與使用合規性。用戶不得將本公司提供之 API 轉讓或 轉授權予任何第三方。若用戶將 API 提供予其第三方合作廠商,應由用戶自行監管 API 使用與資安保護,並對因此產生之所有問題負全部責任。因用戶使用API所導致的任何資料安全問題、系統異常或其他損害,概由用戶自行負責,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亦不提供相關支持與解答。
(6)本服務得包括對外部之第三方廠商網站的連結。用戶同意這些網站並不在本公司的控制範圍內。本公司並不負責相關內容之正確性、有效性、合法性,且對這些網站的內容並不負任何責任。 若本公司於本服務中有使用第三方廠商網站之連結,則此等連結係僅為了便利而提供。本公司對 任何第三方廠商網站、服務或產品相關事宜,不提供背書或任何形式之聲明或保證。
10.違約責任:
(1)用戶違反本合約之約定,本公司除得依前條約定終止本合約外,如因此受有損害者,亦得向用戶請求損害賠償(包括但不限於出差費、訴訟費用、律師費、調查費、鑑定費、公證費)。
(2)因用戶自行修改、合併或使用非本公司供應或者同意之硬體、技術或程式,或其他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本公司均不負擔保、維修、賠償之責。若因而致侵害他人之權利,應由用戶自行處理,造成本公司之損害或本公司遭受求償時,用戶應負相關賠償責任。
(3)非因雙方所能合理控制之因素所引起之遲延,包括但不限於天災、戰爭、戰爭威脅、類似戰爭之情狀、敵對行為、動員戰爭、封鎖、通商禁止、拘留、暴動、港口混亂、搶劫、罷工、 停工、瘟疫或其他傳染病、物資或設施之破壞或損害、火災、颱風、地震、水災或事故、或 因政府當局或準政府機構或任何政治之分部或部門或機構之行為所引起、或因任何勞動、材料、運輸設備之不足或縮減,或因雙方或其供應商之營業處發生勞動糾紛、或其他雙方不可 預見或不可避免之任何事由等,而造成一方無法履行契約義務時,該方對該遲延或給付不能 不負損害賠償責任。惟遭遇不可抗力事由之一方應於該不可抗力事由發生起15日內以書面通 知他方,雙方同意屆時將本於誠信,共同協商解決辦法或修改本合約有關之約定。
(4)本公司不負責任何間接、附帶、懲罰性或衍生性損害(包括但不限於用戶利潤損失、非因本公司 故意或重大過失所導致之資料遺失),僅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承擔責任,賠償總額以本合約 本公司前12個月已收取的服務費總額為上限。
(5)用戶不得試圖反編譯、破解、重製、反向組譯本公司SaaS系統、程式或 API 資料,或以任何其 他方式危害或破壞本公司系統安全機制(包括但不限於 DDoS 攻擊、ARP 攻擊、壓力測試、釣 魚、駭客入侵、網路詐騙、散播病毒、木馬、惡意程式)或從事其他不法行為。若本公司察覺 用戶有上述行為,本公司有權立即封鎖或停權用戶之服務或 API 存取權限,無需事先通知。因 此造成用戶或其客戶之任何損害、問題或損失,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亦不提供協助與支持。 同時,本公司保留向用戶請求因此所受一切損害之權利。
11.其他
(1)用戶同意本公司得將用戶使用本服務之公開情境及相關內容,例如應用案例、成功故事、品牌名稱、商標及公開數據,作為本公司之行銷推廣或宣傳資料使用,無需另行取得用戶同意或支付任何費用。
(2)合約期間遇不可抗力導致本合約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本公司應迅速將事件情況通知用戶,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經用戶確認,允許延期履行、部份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3)非經任一方事前書面同意,他方不得將因本合約所生權利義務之全部或一部移轉予他人。
(4)本公司對用戶就本合約所生損害賠償責任,以實際損害為限,不含所失利益,且責任累計總額以所收費用之總額為上限。
(5)任何因本合約所生之糾紛、爭議或歧見,雙方同意以台中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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